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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论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
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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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聚众斗殴后自首,是否判刑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并非所有参与聚众斗殴的人都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主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者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 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所谓其他积极参与者,是指在聚众斗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对一般参与者,不追究刑事责任,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一、聚众斗殴罪如何量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聚众斗殴一次,犯罪情节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2、聚众斗殴一次,导致一人轻微伤的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微伤一人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轻伤一人或聚众斗殴一次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4)持械聚众斗殴的。每增加上述一项情形或同种情形一次的,可以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轻微伤一人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轻伤一人或聚众斗殴一次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1)聚众斗殴一方10人以上的首要分子;(2)聚众斗殴致公私财物损毁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巨大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3)参与斗殴一方没有互殴故意,对有斗殴故意另一方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4)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5、参与斗殴的一方在斗殴开始前没有互殴故意,在斗殴的发展过程中产生斗殴故意的,可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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