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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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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1、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关于您问的公司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范本如下:XXX有限公司X年XX月XX日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召开了X年第XX届XX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前10天,已经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监事、总经理。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鉴于XX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更换了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 二、┈┈┈┈┈┈┈┈┈┈┈┈┈┈┈┈。 全体董事会成员(签字): ×××、×××、×××、×××、××× XXXX有限公司(盖章) 200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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