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幼儿园在下列情形下不承担责任,这些情形是指伤害事故虽发生在幼儿园或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中,但不是因学校过错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
自己摔伤单位没有责任赔偿。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新版本的《条例》第14条规定规定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被认定为工伤,增加了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的范围,但也附加了限制性条件,即非本人主要责任。
公共场所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场所,面向不特定的群体主体。其性质可以是经营性的,也可以是无偿为公民提供文体娱乐的,而商场作为一种公共场所死三人导致儿童受伤的可能性很大。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儿童在商场因为第三人受到伤害应该由第三人来承担侵权责任,商场在一定的范围内承担一个补充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893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