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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被吃了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2022-08-19
法院认为,我国在当事人举证上实行的是"原件、原物优先规则",要求当事人举证和收集原始证据,但并未排除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于本案所涉的借条复印件,被告在未见到原件的情况下,认可系由其出具且无变造情形,表明出具借条这一事实的客观存在,由此可以推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被告辩称其系受胁迫而出具借条,并否认向原告实际借贷,被告对此应当负担举证义务。然而,被告既不能提供证据支持其主张,亦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其出具的借条,显然不能推翻借贷事实的存在,故对其辩论意见不予采信。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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