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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收集的聊天记录算证据。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但必须是当事人采取合法手段的,且要经查证属实,才能够作为案件的...
1、依法收集的聊天记录算证据。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但必须是当事人采取合法手段的,且要经查证属实,才能够作为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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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是可以,但从内容上不能完全证明她出轨,只能说有意向。就比如说你现在很生气,在微信上跟你老婆说“我要杀了你”,那也不能证明你就真的杀了你老婆啊对不对,明白了吧。证据要看合法性、合理性、关联性 如果你想要证明她出轨,单单看这个聊天记录是很难完全证明,你需要结合其他证据。 当然如果你不是想打官司,而是以此让她给你补偿,那么你们可以协商解决的
不能一概而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般来说微信的文字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语音一般不会作为证据采用。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九十三条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第九十四条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1、依法收集的聊天记录算证据。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但必须是当事人采取合法手段的,且要经查证属实,才能够作为案件的证据来使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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