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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做医疗损害司法坚定。...
通过责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参与度和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为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处理或法院判决提供了处理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不违法不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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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和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有人身伤害的后果;5、因果关系存在于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流产引起的医疗事故可以在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鉴定的情况下进行鉴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进行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应由专家组进行,专家组在鉴定医疗事故时应实行合议制。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给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鉴定小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一半;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小组。专家鉴定小组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和判断,为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提供医学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及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常规,专家鉴定组一般只会定医方负轻微责任,即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的,那基本只有自己负担医疗费用了。如果定医方负次要责任,即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的,那样也只有得到三分之一医疗费的理赔额度。 另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行政处理与监督法规,该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所以,在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是很难作出公正公平结论的。 只有通过诉讼由法定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纠纷鉴定以及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但是,你必须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一定要坚持由法定的司法鉴定的机构鉴定,否则法院又会委托医学会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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