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到结婚登记处更换离婚证?

2024-12-12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前,当事人必须将所需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备齐。这些证件包括两位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家庭成员户籍记录以及已领取的结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是此类资料的核心,其中包含了离婚双方关于婚姻问题的处置方式。婚姻登记机关在核实双方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后,方可按照离婚当事人的申请发放离婚证书,从而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不过,离婚协议书仅作为准备阶段的一部分,并不具备解除婚姻关系的实际效力。只有领取到离婚证书才是正式宣告双方婚姻关系终止的凭证。 此外,需要认识到离婚协议书是普通法律文书类型之一,本体不具备任何权威性。而离婚证则是由专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所发出的,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即便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拥有较高的法律地位,也无法完全取代离婚证。即使是签订过公证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仍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书,以确保真正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