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火电、钢铁、石化、水...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按照规定安装污染治理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建筑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大气受到重度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应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部分机动车停驶。具体预警应急实施方案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新建、改建、扩建耗煤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相关企业未按照要求记录或者保存相关数据和信息、弄虚作假,或者拒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3,669人已浏览
889人已浏览
5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