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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责任不可以立定协议免除,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
子女的赡养义务是其法定义务不可以协议免除。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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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看,被人免除赡养义务人的赡养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我国赡养老人主要是家庭赡养,如果被赡养人免除赡养义务人的赡养义务后却无人再赡养他,这势必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如果被赡养人在未征得其余赡养义务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免除部分赡养义务人的赡养义务也即损害了未被免除赡养义务的义务人的利益,故这种免除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权利。
权利与义务的性质看,权利人可以免除义务人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权利人可以放弃权利,相对则免除了义务人的义务,但义务人则不可以自行免除义务。被权是一种相对权,也是一种请求权,是被赡养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特定行为之权利,赡养是被赡养人与特定赡养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被赡养权利人的被赡养的权利与人的赡养义务是相对的
债权人可通过协议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若债权人放弃了其中一个特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那么当其他连带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无法向该特定保证人要求清偿所承受之份额,使得其联保预期落空,联保之意名存实亡。债权人的意思自治行为,加重了其他保证人的负担,损害其合法权益,该行为应当确认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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