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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行职权;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履行一定的召集程序,向董事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对于会议的召集期限和程序,各国公司法一般不做限制性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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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董事会会议的效率,许多国家公司法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人和程序。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和其他董事代行职权;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未指定具体人员履行职责的,副董事长或者1/上述董事共同推荐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应履行一定的召集程序,并提前向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各国公司法一般不对会议的召集期限和程序做限制性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0天通知全体董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次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10天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时,可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召集时限。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对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规定得越具体、详细,具有可操作性,越有利于董事会会议的顺利召开和有效决议。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如果决议对公司造成损害,会议记录将成为公司向董事追偿的直接证据。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对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决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界次、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董事到会情况: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董事实际到会情况。 召开董事会应当在董事会召开10日以前将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3、会议主持情况:应当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议案表决情况: 董事会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的董事数占董事总数的比例。 董事会会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5、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到会董事签字。 代行签字的,应当附董事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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