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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
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两个孩子原则上是一方一个。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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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权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女儿6岁夫妻离婚的,女儿归谁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则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女儿跟随哪一方生活更利于其成长,抚养权就会判给哪一方。 如果双方抚养条件差不多的,则有下列情况的一方会被法院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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