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复议申请不予立案决定书怎么写

2022-08-27
对于行政复议申请不予立案决定书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可知,申请人:夏某。 被申请人: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住所地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126号。 法定代表人:刘立民,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过补正,本府于2017年4月25日收悉补正材料。经审查,本府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超过法定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府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