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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金属于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
1、罚金属于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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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金的适用对象: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部分具体罪名规定了罚金。 (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其中约一半的具体罪名规定了罚金。 2.罚金刑可以单独适用。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根据我国刑法,罚款有四种适用方式:1。刑法规定的单科罚款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对单位处以罚款。在这种情况下,罚款只能单独适用。二是选科式。在罚款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款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以选择适用。三是并科式。在罚款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自由刑必须同时处罚。四是复合式。复合是指罚款的单处和并处同时规定在一项法律法规内,以供选择和适用。因此,罚款可以单独适用。
怎么可能呢?《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我们得出结论这个罪名治规定了主刑没有规定罚金刑,哪来的单独适用执行罚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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