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
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必要时,你可以进行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与司法鉴定无关。工伤评残按国家行政法规有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初次鉴定,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司法鉴定机构不具有鉴定资格,也就没有工伤司法鉴定的解释。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有治疗工伤内固定件没有取出,需要鉴定后取出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按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9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