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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
居住期满落户的前置条件 1、在成都市办理了居住证,居住期满2年 2、连续缴纳2年社保 3、有产权住房(人均面积不低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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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户口迁入手续如下: 办理条件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办理材料 户口准迁证需要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办理流程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1、买房落户需满足的条件 ①2014年6月1日以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产权面积)在90㎡以上(2014年6月1日以前70㎡)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是房产证)。 ③在成都市连续购买1年以上社保。 2、买房落户所需材料 ①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也可网上下载) ②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④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⑤若迁入地址不详细,需要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 ⑥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一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 ⑦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提供)。 ⑧按揭购买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入住证明、备案合同表、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证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入住证明、备案合同表、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3、还未取得房产证如何办理落户 在成都如果你想办理落户,又还没有获得房产证的话,那么你还得按以下步骤做好这些事。 ①携身份证去物管中心办入住证明 ②到售楼部领取盖过章的备案合同表 ③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入住证明、备案合同表、购房合同、近6个月银行还贷流水记录到相关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④回原籍销户办理“迁移证” ⑤销户一周后到成都相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落户 4、买房落户,这些事情必须要知道 ①房子不足90㎡不能落户,但以参考其他落户方式。 ②遗产或者赠与的房子是不能落户的,只能是购入的房子。 ③购买房子必须是商品住宅。保障房和商业用房是不能落户的,比如40年产权的公寓。 ④用父母购房落户的必须是父母本人和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是不能以父母购房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⑤成都购房入户申请时间必须是在交房入住之后。而社保必须连续交纳一年成都社保,且在申请办理购房入户之日未曾中断交费才可以。 ⑥成都郊县的户口迁移到成都中心城区算平迁,只要你在中心城区买房即可,面积无要求。但办证中心说每个区略有不同,详细请问文末的“神器”。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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