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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新罪需要补充移送审查起诉的话,首先需要对新罪的相关案件需要进行一定的整理,确定好新罪与旧罪之间的相关联系,是否可以进行数罪并罚。然后看...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之后发现犯罪行为人漏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补充起诉,补充移送审查起诉条款《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第二百四十三条,其实一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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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⒉对侦查单位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 ⒊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公安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
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移送审查起诉的规定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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