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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单据原件给谁? 注意,发生事故后,先报销商业险,留好复印件,然后走新农合。 1、复印件给新农合领取部分医疗费。 2、法...
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后,你向你方保险公司报案,告之你方车损及对方车损大概的情况; 当对方车辆到4S店维修前,通知你方保险公司派员定损,同时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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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单双方事故:当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保险955XX报案,简要描述出险经过,驾驶员姓名,出险时间、地点,是否现场报案等,报案中心录入出险信息,并在3分钟内将你的报案信息用短信方式通知当值的查勘员,同时你也收到有关查勘员的姓名电话信息,方便你联络。查勘员收到信息后致电询问b出险的具体地点及险情后,确定是否需要报交警处理并答复多少分钟内赶到。经查勘定损,到修理厂修车。提供相关证件,修理票证及索赔申请书等交保险公司,收到你的索赔资料后,理赔内勤进行扫描上传索赔资料,理算缮制,最后结案交财会划钱。理赔整个程序: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损--资料交接--理算缮制--核赔--结案划钱--归档。有人伤的,查勘员还会作人伤调查--医疗核损。人伤医疗终结后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调解处理,因无法调解的可向法院提出起诉,保险公司会出庭应诉,按判决书赔付。
交通事故索赔步骤有哪些 第一步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赔付时间: 1、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2、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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