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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
这个问题是非法律的。具体可以参考相关鉴定文件。丧失劳动能力是指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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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描述无法直接判定伤残等级,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进行判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属一级伤残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符合以下情况:长期严重呼吸困难;完全(感觉或混合)失语症;心功能长期超过三级,左室射血分数≤50%;肢体或肢体瘫痪,肌力3级以下(含3级);全胃切除术或全结肠切除术或小肠切除术3/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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