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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书范文,供参考:村民委员会:因我分家后,无房居住(说明申请建房的理由即可),现经村民小组同意,我拟在地点(具体的建房地点)...
关于宅基地补偿的问题,例如: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一、2013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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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有了争议时不会确权的,只有双方吧争议解决了,才可以确权,如果争议解决不了,确权的事只有等待。
各地制定宅基地分配标准所参照的依据可分为3类: 一是根据人均耕地确定; 二是根据用地区域和土地性质确定; 三是根据家庭人口数量确定用地标准。 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乡村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隶属村集体,能够村集体内流转,不能对外买卖; 1、乡村宅基地,是乡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2、《土地管理法》作为现行调整土地管理方面的专项法律, 第八条确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限定:“乡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限定隶属国家所有的以外,隶属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隶属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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