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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换身份证。有户口簿就可好办。 跨省迁户需要换领身份证。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以下是廊坊户口办理的政策 1、对到建制镇(含县城镇)落户的人员 2、对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 3、对新生婴儿或未落户的未成年子女,均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4、对公民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以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和继子女。 5、对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可在当地申请办理本人及共同居住直系亲属的常住户口。 6、人才引进落户
过户需要的手续有: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当事人申请登记,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有关文件。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成交价格。 5、当事人缴纳有关税费。 6、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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