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55条内容是些什么?

2022-09-13
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以营利为目的,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伪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