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摊贩备案证明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摊贩备案证明,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在市场内开办小作坊和在市场外开办以现场制售为主的小作坊的,应当在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持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提出书面申请,经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摊贩备案证明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摊贩备案证明,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一)乳制品、罐头制品; (二)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 (三)保健食品;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风险提示:从事禁止加工的食品的法律责任: 1、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4、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登记证。
检验检疫部门应当自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备案之日起5日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0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