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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采血浆站每年应当委托技术机构按照《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技术审查。...
涂改、伪造、转让《供血浆证》的,按照《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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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采血浆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单采血浆许可证》的主要内容为:(一)设置单采血浆站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名称;(二)单采血浆站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三)业务项目及采浆区域(范围);(四)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许可证号和有效期。
单采血浆站必须使用计算机系统管理供血浆者信息、采供血浆和相关工作过程。建立血浆标识的管理程序,确保所有血浆可以追溯到相应的供血浆者和供血浆过程,确保所使用的物料批号以及所有制备、检验、运输记录完整。血浆标识应当采用条形码技术。同一血浆条形码至少50年不重复。
单采血浆站各业务岗位工作记录应当内容真实、项目完整、格式规范、字迹清楚、记录及时,有操作者和复核者签名。记录内容需要更改时,应当保持原记录内容清晰可辨,注明更改内容和日期,并在更改处签名。血浆采集、检测和供浆的原始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0年,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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