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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贪污罪可以判死刑。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
贪污罪能中止。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规定,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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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犯罪能中止。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贪污犯罪只能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必须是在犯罪预备或者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成立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如果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并达到既遂状态,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因此,一般认为,犯罪既遂以后自动返还原物或者自动赔偿损失的行为,如贪污犯贪污公款后又秘密退还公款的,都不能成立犯罪中止,而只能以犯罪既遂论处。其自动返还赃物的行为只能在量刑时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虑。
贪污犯罪可以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中止犯罪。根据这一规定,中止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从而未能完成犯罪的犯罪停止形式。贪污犯罪只能是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必须是在犯罪准备或者犯罪实施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中止犯罪的前提。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并达到既遂状态的,不能中止犯罪。因此,一般认为,犯罪既遂后自动返还原物或者自动赔偿损失的行为,如贪污犯贪污公款后秘密返还公款,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只能以犯罪既遂论处。其自动返还赃物的行为只能作为量刑时的酌定情节考虑。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包括取保候审期间不得折抵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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