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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实行定额包干 2、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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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鸡丁惯股甙噶轨拴憨茎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用再支付工资的。如果两者都可以获得的话,用人单位就没有交生育保险的积极性了。
【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保险可享受的待遇包括: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具体的情形建议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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