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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农村户口城镇赔偿依照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的农村受害人,损害赔偿费用应按当地城镇居民相关标准计算。至...
死亡赔偿标准千奇百怪,但是逐渐划一,对受害者有利,一般注意以下几点: 1,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地是关键。 2,事故责任鉴定。自杀、碰瓷、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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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被起诉法院所在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按照六个月的总额计算。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劳动能力鉴定,才能更好的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你可获得的赔偿如下 1.治(医)疗费:凭医疗发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的100块一天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去外地就医才有,需发票 4.辅助器具费:鉴定报告书中有写 5.生活护理费:鉴定报告书中有写需要护理的,才给 6.残疾赔偿金:20个月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十级给10%,九级给20%,以此类推 7.营养费:需凭证 8.误工费:鉴定报告书中的误工期乘你的日工资 9.精神损害赔偿金:不一定,看伤残等级 10.鉴定费:需凭证 11.被扶养人生活费:失去劳动能力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未成年人付到18岁,退休老人,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由于客观的居住地不同,确实存在一定差距。死亡赔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29条采用了“死亡赔偿金”的称谓,而在该司法解释的第17条则用了“死亡补偿费”的称谓,在同一司法解释中出现对同一事项用语不一致的问题。 2、死亡赔偿金在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中已经作出过规定,但由于不统一,致使相互之间存在不协调,既不利于对有关赔偿权利人的保护,又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做出了新的规定,这必将产生重大影响,为此应当准确把握死亡赔偿金。 3、“死亡赔偿金”或抚慰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抚慰死者的近亲属。”因此,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上尚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即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这一计算标准既与过去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不致因主观计算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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