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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三种情况移交: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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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
关于商标侵权的货值认定有关规定:《伪劣商品解释》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为防止出现行政机关以罚代刑和刑事案件难以处理的情况,也需要强调对涉嫌犯罪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利于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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