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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反过来讲,农村宅基地应当是以户为单位计算的,户内成员拥有共同的使用权。...
一、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依法获到的国家所有或乡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并享有寓居使用的权利。 二、宅基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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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给房屋就是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应该随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这就是我国民法长期确认的所谓地随房走的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随房屋所有权转移给新房主。
不能过户,买卖一般无效。参考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年限,《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应当认为是没有年限的限制。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但是农村建房不仅涉及到宅基地还有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审批,分别要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据我了解,后两证都是有具体的有效期的,同时也分别可以申请延期。超出有效期后,再建房时需要重新审批,如规划与原先审批的宅基地不同,就存在原先的宅基地审批也要重新进行。同时在未建房期间,发生土地征收、规划调整、农田整治等情况下,宅基地审批不能作为单独物权享受补偿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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