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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如果上述有监管责任的机构秉着“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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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后,将裁定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村委、居委等有关组织。人身保护令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居委会等应当协助执行。收到送达后的相关机构和组织将在规定期限内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交谈。如果被申请人忽视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样进行骚扰、跟踪和实施暴力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还没有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一些处罚措施,比如训警,根据情况罚款不超过1000元,拘留不超过15天。
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 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 4.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保护令保护的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对于家庭暴力的加害者,由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共同监督,以保护受害人的安全。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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