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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写一份申请指定监护人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身份信息。 2、申请事项。 3、详细陈诉申请成为监护人的事实及理由。 ...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或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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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指定监护做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一)至(五)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
申请监护人需要准备: 1、监护人信息表(包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被监护人信息表(包含被监护人所玩游戏相关信息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填写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书、起诉保证书、授权书并手工签字(需下载,填写并打印,签字); 4、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户口簿或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申请指定监护人: 1、如果监护人有争议,有关个人或者是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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