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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
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需至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第一、本人的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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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需要提供结婚证】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有两种,具体如下: 【1】【措施一】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2】【措施二】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没有身份证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必须有相关的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办理。结婚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理结婚证一般去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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