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行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立案规定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犯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立案标准: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犯罪的起点数额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1、数额较大应参照的起点数额为宜,其理由是侵占罪的性质和危害近似于贪污罪,按常理分析,其起点数额可以参照,但是由于我国立法对罪的数额标准限定过宽,使贪污罪的起刑点不合理,所以对于本罪的起点数额应参照适用罪的起点数额为宜2、侵占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远远低于贪污罪,前者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权,后者侵犯的客体则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财产权,因此第270条第3款才把侵占罪确定为告诉才处理的亲告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6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