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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殊行业许可证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
申请特殊行业许可证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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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许可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管辖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一、申请书。 二、《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三、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五、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六、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 七、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 八、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九、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
特殊行业的许可证应当由当事人携带材料前往相关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进行办理。申请办理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有:申请书;《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等。
一、逐出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温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性。二、适用驱逐出境要注意什么限制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确立的附加处罚,适用这种处罚应当注意:第一,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不适用于我国公民(包括华侨)。这里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无国籍的自然人。由于我国不承认公民的双重国籍,因此,加人了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不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也属于本条规范的主体。第二,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属于附加处罚,可以在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的同时附加适用。对于该项附加处罚是否可以单独适用,本法没有明确。《刑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本条规定没有明确独立适用,仅规定可以附加适用,我们认为这一规定排除独立适用。第三,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的不同。限期出境是指给被处罚人一个明确的出境最后期限,限其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到来之前离开,并不对违法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而驱逐出境则可以对当事人采取强制带离等强制措施。一般说来,当事人如果在接到限期出境的处罚决定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离境,则可以采取驱逐出境。此外,这里的驱逐出境与《刑法》经三十五条规定的驱逐出境的性质是不同的,《刑法》规定的驱逐出境是一种刑罚措施,而这里的驱逐出境仍然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措施,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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