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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室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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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是刑法分则中侵犯财产的一种犯罪,也是最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在我辩护的盗窃案件中,有些案件是自首的。我们之前介绍过自首,是刑法中的法定量刑情节。是对犯了罪的人的一个非常有利的设置。那么问题来了,盗窃后自首承担刑事责任吗?这个要分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自首作为量刑的情节和条件,只影响一个人的量刑而不影响一个人的犯罪定性。法院定罪后仍应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因为自首情节的存在,在量刑时会产生一些有利的影响。但是,如果犯罪本身情节较轻微,又加上有自首情节的存在,是有可能按照法律规定免除处罚的。律师提醒,无论自首后是否可以免除处罚,都应尽量自首。
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盗窃自行车的价值难以确定,但已达5辆以上;扒窃数额达到600元以上;盗窃农户的家禽、家畜等生产、生活资料,虽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罚金刑或管制刑。
一、哪些行为属于盗窃罪 1、刑法193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210条第1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2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处罚; 4、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盗窃机动车怎么处理 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27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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