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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因在高速公路上追尾造成交通事故之后,若被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全责的,应当首先又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不足的,剩余部分由责任人进行...
1、在高速被对方车辆追尾并且对方全责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偿,超出限额的,由对方进行赔偿。 2、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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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因在高速公路上追尾造成交通事故之后,若被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全责的,应当首先又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不足的,剩余部分由责任人进行追偿。《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1、后车追尾全责,可以先由对方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3、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对方赔偿。 4、可以要求的赔偿为: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5、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6、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7、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赔多少要根据买了多少险来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谁侵权、谁赔偿,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承担一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的,至于承担多少,要看你买了哪些保险项目。 有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前面两个险种是赔偿对方损失,车损险是赔偿自身车辆损失。 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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