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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
1、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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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的,领证的时候怎么不办好了,在上海都是一条龙服务的。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对方的户口在当地,就可以在当地办理的。如果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本地,是不可以的;必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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