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
目前交通法38条内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法58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2.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由此可见,根据该法第89条规定,将处以警告或者5-50元的罚款。当然各地有实施条例的,按照条例执行,但是不会超过这个幅度。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5人已浏览
525人已浏览
1,483人已浏览
9,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