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业单位调入省直事业单位1、由现单位办理新参保手续;同时到铁岭市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医保参保凭证。2、由省社保开具医保联系函。3、携带联系函等相...
一、社会保险的跨省转移:依据(国办发〔2009〕66号)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 在新的就业地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2. 您或您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养老保险和医保参保凭证。 3. 如果符合转移接续条件,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向您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 当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将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 一旦基金到账,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凭借信息表接续您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您的用人单位或本人。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如果您跨省流动就业,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3.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属省级统筹,陕西省XX直属管理。请您联系原单位参保所属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北京的社保可以异地转移。具体的转移流程可以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财政部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办理。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人已浏览
4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