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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县公安局镇派出所: 我女儿的户口簿上的名字是2008年8月日生。当时起名时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给她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不便。根据《中华人...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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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都上了户口,怎么能未婚呢只能是离婚了.虽然没有结婚证,但是可以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也可以诉讼到法院,然后就可以办理结婚证了.户口本上的信息是不可以随便改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凭判决书可以到派出所将"已婚"改为"离异"
改名字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姓名变更申请书”; 2、写明改名字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改名字的理由; 4、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变更姓名的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成年人更改姓名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对于公民姓名变更,规定如下: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更改姓名时,可以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则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办理姓名变更时,公民需要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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