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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剧里的离婚赡养费的话,因为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应该是一样的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
可以在内地离婚,需要提供你们的婚姻证明材料,以及港方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和居住地址以便送达文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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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离婚赡养费规定,丈夫或妻子须向婚姻的另一方(或向上述司法常务官或代表该另一方的任何第三者)支付赡养费,以供赡养和教育由该另一方管义的该婚姻所出的每名子女。 双方可协议签订合法有效的《赡养协议》,以确定赡养费的数额。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有区域法院在顾及婚姻双方的经济能力后按照其认为合理的标准确定赡养费数额。
首先,香港虽然属于中国特区,但是该案件涉及涉外婚姻,涉及涉外法律;其次,香港适用的是英美法系的惯例,不登记结婚,就是教堂婚礼,离婚一般到大律师那里登记就行,不像我们大陆法系要法定登记程序或裁决离婚;其三、建议托你香港朋友问一下办理分居或离婚见证手续事项,以便解除关系;其四、不要听那些二把刀律师的,你在国内起诉不行,这边你已经办理结婚证明,那边是习惯婚姻,必须到那边解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二)公安机关、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三)由居住地公证机关出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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