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规定,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
我认为不能算明知,而且本案中甲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首先从主观上来说,亲戚是惯犯,这个认识本身就有问题,是否犯罪?只有法院来认定,未经审判的都不能确定是犯罪,何况不能排除他有合法的收入,卡里的钱有可能是赃款,也有可能部分是或者都不是,至于是不是只有公安司法机关有责任认定,所以不存在明知的问题。其次,从行为上来看,并没有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所以不认为甲构成犯罪。
三年以下、或者,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我国,指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代为出售的行为。明知是犯罪所得,低价收买归己,或低价收买后高价卖出从中渔利,也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如果双方事前通谋,则以共同犯罪论处。根据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1号)第一条规定:只要行为人明知是盗窃、抢夺、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押的,其行为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即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就要判处行为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