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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不满一年的,按比例休年假,但此各地区规定各异,以地区的相关规定为准。关于假期的安排,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征求劳动者意愿安排调休,如果未调休的,单位应当支付300%的工资,以下是相关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薪:年薪是指给员工一年一次的假期。也就是说,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营非企业单位、有员工的个人工商店等单位的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人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公司必须保证员工享受年薪。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带薪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07年12月16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个《条例》,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营非企业单位、有员工的个人工商店等单位的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人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公司必须保证员工享受年薪。
⒈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⒉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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