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1、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二、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有权在赔偿后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开发商是故意者明知的,购房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以开发商作出欺诈为由,要求其双倍赔偿。
对于商店搞促销特价属于价格欺诈么,要分情况的,抬价打折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都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9人已浏览
1,605人已浏览
1,687人已浏览
4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