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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解散诉讼首先得确定是否符合解散的事由和条件。公司解散诉讼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第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那么怎么样提起解散诉讼呢,提起的解散诉讼,主体这个怎么样确定原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那么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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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解散诉讼首先得确定是否符合解散的事由和条件。公司解散诉讼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第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2)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请求解散。新修订的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权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需要强调的是公司解散并不等于破产,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途径,而解散,只需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
提起公司解散诉讼,首先要确定是否符合解散的原因和条件。公司解散诉讼一般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时。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修改章程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2)解散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4)请求解散。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当公司经营管理遇到严重困难时,股东权益将继续遭受重大损失。如果其他方式无法解决,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需要强调的是,公司解散不等于破产。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法律途径。解散只需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破产要求,即可解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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