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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是根据合同关系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合并不同于行政企业合并。它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在现金...
该问题提到的“兼直兼并”和“纵向兼并”,是一种学术用语,多用于企业在兼并的过程中。当兼并企业的产品处在被兼并企业的上游或下游,是前后工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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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的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并购可以给企业带来规模经济效应。通过兼并,企业可以补充和调整资产,达到最佳经济规模,降低生产成本;并购也使企业有条件在保持整体产品结构的前提下,集中在一家工厂生产单一品种,达到专业水平;合并还可以解决专业生产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使生产过程有机合作,产生规模经济效益。2、兼并可以给企业带来市场主导作用。企业通过纵向并购上下游相关企业,控制大量关键原材料和销售渠道,有效控制竞争对手的活动,提高企业所在领域的进入壁垒和差异化优势。通过横向并购活动,企业可以增加市场份额,形成规模经济,成为市场领导者。优势企业可以通过规模和效益实施M&A战略,从而扩大规模,增加市场份额,提高利润率,增强竞争力,通过减少竞争对手来增加对市场的控制,从而成为市场的领导者。3、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达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4、实现企业最低成本的多元化发展。通过兼并,企业可以在保持原有业务领域的同时扩展到新的领域。
1、以较低的价格购买资产;2、获得重要的生产要素;3、扩大企业规模,产生协同效应,体现规模效益;4、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5、实现多元化经营,降低经营风险;6、及时进入新行业,降低投资成本,投资见效快。
企业兼并的原则 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及1989年体改委等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把企业兼并的原则作了规定: 第一,要以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资产向合理流动。 第二,应遵循自愿、互利、有偿原则。在竞争过程中实行优胜劣汰,不使用行政命令强制阻挠。 第三,注重实效,优化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为标准,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和企业发展。 第四,除国家另有规定,不受地区、所有制形式、行业和隶属关系限制。 第五,既促进规模经济效益,又防止形成垄断,有利于企业竞争。 第六,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 破产的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无力偿债,国际上也称作“非流动性”,又称“现金流标准”,其含义是“债务人已全面停止偿付到期债务,而且没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偿付正常营业过程中到期的现有债务”。无力偿债的认定,不以债权人已经提出清偿请求为必要条件。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又称“资不抵债”,国际上称作“资产负债表标准”,主要是指企业法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全部资产之和小于其对外的全部债务。这一标准的依据是:资不抵债即表明遇到财务困难。但是,由于这一标准依赖于受债务人控制的资料,因此,采用资产负债表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能够证明企业同时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时,企业有充分理由适用破产程序。此时,如果企业管理层既不申请破产,又不采取积极措施对企业实施拯救,造成企业财产流失,甚至实施导致企业责任财产减少的资产处分或个别清偿的行为,致使债权人权益受损,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依照破产法第125、128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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