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以下标准下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故意隐匿的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者依法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故意隐匿会计报告...
以下标准下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故意隐匿的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者依法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故意隐匿会计报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标准包括: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