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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有权他人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代理人的资格及其限制条件。 据此,一定数量的股东有权...
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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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该公司的股东,在股权登记日那天持有股票,哪怕是1股,登记了,然后去证券公司打印持股证明,就有资格参与
有关监事列席股东大会的内容如下: 法律也不要求每次必须列席,只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监事列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如果公司章程将监事必须列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为监事的职责,要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上要有监事列席签字方有效,按公司章程办理。
1,遗产放弃,应由继承人本人亲笔书写书面声明即可,委托其他人。 2,放弃继承声明应当在遗产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进行。 3,自愿放弃遗产继承声明:声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被继承人于年月日死亡。被继承人留有位于市区的房产一套,为被继承人所有。我是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之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声明人:年月日4,《继承法》规定: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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