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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知道农村有纠纷的土地怎么确权,应该了解以下内容 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以实际用地面积为标准。 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
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9年《中共中央、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法规国务院关于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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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1、土地确权纠纷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补充说明:土地确权争议的处理方法。 1.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2.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3.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4.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农村土豆确权常遇到的矛盾纠纷有很多,比如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需要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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