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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要有城市户口; 2、平时收入要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3、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如下条件,其中第4项要求贷款前6个月足额缴存。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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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三)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四)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五)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七)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 (八)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九)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三)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四)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五)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七)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 (八)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九)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参看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1、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二)申报材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需盖有房管局备案章)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现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评估价的70%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6)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公积金审批大厅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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