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从上述最高院关于网络著作权管辖的司法解释中可以看出,在确定网...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著作权限制之纠纷】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诉讼管辖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为什么规定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的所在地,实际上那些涉嫌侵权的行为都是通过这些设备进行的,行为人的位置变动性较大,但他使用设备的位置相对固定。因此,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选择这样的管辖连接点,方便受害者选择法院起诉,也方便法院行使管辖权和审判。对设备的位置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发现侵权内容的设备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样既避免了完全破坏原告就被告住所地诉讼的基本管辖原则,同时又辅之于难以确定的以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视为侵权行为地,使原告的诉讼权利得到全面保障。
网络著作权纠纷一般情况下,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和解,也可以申请第三方居中调解,或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约定的,可以直接起诉。
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披露,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对著作权保护带来较大冲击,目前,通过网络实施侵权已成为主要侵权行为模式。2010年,天津法院受理的347件著作权纠纷中,网络著作权纠纷占80%以上。来源:法制日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3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2,16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